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桦甸市司法局落实“法治副校长”制度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
发布人:市司法局(依法治市办) 发布时间:2024-07-19 08:08

为进一步提升辖区中小学校依法治理能力,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,桦甸市司法局联合教育局等六部门印发《关于聘任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通知》,为域内19所中小学校配置法治副校长,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,推进“法律进校园活动”深入开展。

一是整合法律资源,凝聚工作合力。建立“司法所长+律师”工作模式,在各司法所长担任19所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上,为各学校配备一名乡(村)两级法律顾问律师担任法治辅导员,配合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律进校园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,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合力。

二是形成优势互补,强化工作实效。发挥司法所长扎根基层,人熟、地熟、事熟优势,加强与属地学校、政府、法院、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,及时掌握青少年和学校的关注热点和现实法律需求,为开展针对性普法提供指引;发挥律师法律专业优势,与司法所长形成优势互补,采取“以案说法”等形式,为学校师生上法治课,解答学校师生和家长的法律疑惑,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实效。

三是聚焦法治需求,开展精准普法。联合法院、公安局等单位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,通过普法宣讲、法治讲座、法律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,围绕“预防校园欺凌”“防范电信网络诈骗”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”“未成年人保护”等主题开展以案释法,普及《民法典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反家庭暴力法》《禁毒法》等法律知识。年初以来,共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10次,普及师生3600余人,有效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,推动了学校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。

下一步,桦甸市司法局将持续落实“法治副校长”制度,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,以法治护航未成人健康成长。